区域 · 编辑摘要

首批国家新兴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对象初步名单公示

公示分别列出示范园区与示范企业,意见反馈期至9月7日。创建对象初步名单不等同最终建成或验收名单。
工业和信息化部
先进制造企业生产团队示意
站内编辑配图,用于说明产业主题,不冒充原始报道现场。

资料所载截止日期 2026-09-07(上海时间)。保留原文供核对,不代表现在仍可报名或申报。

WHAT CHANGED / 事实与范围

这条资料改变了什么

该通知公示的是创建对象初步名单。园区与企业分列两个附件,与小巨人企业认定、特色产业集群认定属于不同事项。

主管部门初步名单公示 · 原文复核 2026-09-14

WHO / 适用对象

哪些人需要留意

产业园区、入围企业及开展区域产业研究的服务机构。

时间边界

公示期为2026年9月1日至7日,这是异议反馈期限,不是新项目申报入口。

NEXT STEP / 编辑建议

下一步怎么做

本次异议反馈期已结束。按园区或企业附件核对名称,引用时保留“创建对象初步名单”限定,并另查正式结果。

资料口径以上行动建议为编辑整理,不是主管部门新增条件、申报承诺或资质认定。

EVIDENCE / 证据边界

原文能支持到哪里

资料口径摘要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开页面整理,本站没有复制原文全文;数字、期限和适用条件应回到原始页面核对。

原文定位:公示正文、意见反馈时间及两个名单附件标题;本轮未导入附件名单。

PRIMARY SOURCE / 原始出处

回到发布页面看完整上下文

打开原始页面工业和信息化部 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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