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策 · 编辑摘要

上海第三批专精特新申报启动,企业10月10日前提交

本轮同时组织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、专精特新认定及相应到期复核。企业提交与区级10月16日前推荐是不同时间节点。
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
制造企业团队整理申报与经营资料示意
站内编辑配图,用于说明产业主题,不冒充原始报道现场。

资料所载截止日期 2026-10-10(上海时间)。保留原文供核对,不代表现在仍可报名或申报。

WHAT CHANGED / 事实与范围

这条资料改变了什么

上海第三批培育启动,新增认定与到期复核需要分别核对标准。通知区分企业提交和区级推荐,不能用后者延长企业申报时间。

地方主管部门申报通知 · 原文复核 2026-09-14

WHO / 适用对象

哪些人需要留意

符合条件的上海创新型或科技型中小企业,以及2023年第三批到期复核企业。

时间边界

企业于2026年10月10日前完成填报并向注册区报送材料;区级推荐至10月16日前,区内受理安排应另行确认。

NEXT STEP / 编辑建议

下一步怎么做

先确认新认定或复核类别,再依对应附件准备材料、核对线上线下一致性,预留区级退回补正时间。

资料口径以上行动建议为编辑整理,不是主管部门新增条件、申报承诺或资质认定。

EVIDENCE / 证据边界

原文能支持到哪里

资料口径摘要依据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开页面整理,本站没有复制原文全文;数字、期限和适用条件应回到原始页面核对。

原文定位:一、企业申报;二、动态管理中的复核安排;文号沪经信企〔2026〕519号。

PRIMARY SOURCE / 原始出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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